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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21年成教(专升本)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1-08-12 20:10 作者:杨笛 点击率: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8590am发现海洋财富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原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龙石路18号(渝北校区 邮编401120)

学校网址/

继续教育学院网址:/jxjyxy/

联系电话:(023)86093653,(023)88790755;

传真:(023)86093653

院校代码:13588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前身是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校。学院创建于2001年, 2003年被教育部确立为独立学院, 2020年底经教育部同意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占地近1548.92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7.2万平方米,在校生规模已达15600余人。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05万元。有网络多媒体教室317间,图书馆藏书130余万册。

学校现设有英语学院、西方语学院、东方语学院、国际商贸与管理学院、国际传媒学院、国际汉语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体育部和继续教育学院11个二级学院(部),开设有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工学五大学科门类35个普通本科专业。

经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以及国家教育部报备,我校自2021年7月起开设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三个成人高等学历(专升本)专业,从而进一步完备了我校的办学体系。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较高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开放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三、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应往届专科/高职及以上毕业生。

2.招生区域:重庆市

3.报考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心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注意:重庆市要求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所持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必须是已通过教育部网上注册的证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为地方学历、党校文凭等没有在教育部网上注册的学历,一律不能作为报考专升本的资格条件。

四、报考注意事项

2021年全国成考报名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12日,考试时间为10月23、24日,具体报名流程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8590am发现海洋财富询网址:www.cqksy.cn

网上报名网址为: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

注意:鉴于专升本报考的学历资格实行教育部网上审核,专升本学生一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

五、文化考试

考试时间:10月中下旬(备注:具体考试时间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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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21年拟招生专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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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8590am发现海洋财富成教专升本2021级学费,学校将严格按照重庆市发改委已批准的以上收费标准执行。

3.网络学习费:300元/2.5年/人。

录取、注册:

1.依照文化课成绩达到重庆市专升本当年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排序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录取。

2.对当年录取的新生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电子注册,取得电子学籍后,即成为8590am发现海洋财富继续教育学院正式学员。

八、复审:

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办理入学手续,经复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凡不符合条件及未通过电子注册、弄虚作假、违纪舞弊、以不正当手续入学者不论入学时间长短均取消学籍,并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九、招生管理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由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具体负责实施,学校党委及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23)88790729。有关招生录取等问题请直接与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十、教学安排与毕业生待遇

教学安排:学生在学校提供的在线学习平台学习为主,线下在我校渝北校区学习为辅。

毕业生待遇: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品德良好,发给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并盖有8590am发现海洋财富校印和校长签章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其学历。本科毕业生符合国家《学位条例》规定者,经个人申请,择优授予学士学位。

十一、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