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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安全稳定值班规定(试行)

更新时间: 2022-01-06 15:51 浏览: 作者:保卫处

(重外办发〔2022〕5号)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和《企事业单位内部保卫条例》,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稳定值班由学校安全稳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稳办)统一安排。

第三条  安全稳定值班人员一般由学校保卫处全体机关人员担任。

第四条  渝北、綦江两个校区均安排安全稳定值班,每个校区每班至少安排1名。

第五条  安全稳定值班时间为寒暑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日非工作时段。

第六条  寒暑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值班每班时长为24小时,值班时段为当日8:30至次日8:30;工作日安全稳定值班时长为15.5小时,值班时段为当日17:00至次日8:30。

第七条  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来电处置工作。认真记录来电内容,合理回答来电问询,紧急、重要情况立即报告。

(二)来访接待工作。热情接待来访人员,仔细记录并了解所反映情况,视情进行现场处置或立即上报后处置。

(三)巡逻巡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工作。对安防措施落实情况、安防设施、消防设施运行情况、重点场所及隐患部位情况进行巡逻巡8590am发现海洋财富,详细记录巡8590am发现海洋财富结果,紧急情况立即报告。

(四)安保履职监督。监督各安保岗位人员在位履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失职情况立即要求进行整改。

(五)突发情况处置。发生火灾、恐袭等突发事件时,按学校相关预案立即进行处置。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值班纪律:

(七)严格服从值班安排。值班安排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先报安稳办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

(八)认真做好岗位值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需经安稳办领导同意并在代岗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开。

(九)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要将值班期间所发生的相关事项和处置情况在《值班日志》上做好记录。

(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必须在值班室进行,交班人员不得提前离岗,接班人员须按时到岗,交接班事项应在《值班日志》中详尽填写,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十一)保持着装严整、精力充沛、装具齐备、通讯畅通。

(十二)值班期间不得从事娱乐、游戏、聊天、饮酒等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九条  其他事项

(十三)值班补贴参照学校相关标准执行,根据月度考勤情况随每月工资一并发放。

(十四)本规定未尽事宜或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安稳办另行决定。

(十五)本规定由学校安稳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