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90am发现海洋财富校园交通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8590am发现海洋财富校园交通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发展要求和校园道路交通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制定。
第一条 实施校内车辆管制时(路)段“通行证”管理
(一)以部门、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到保卫处办理校内车辆管制时(路)段“通行证”;
(二)建立校内车辆管制时(路)段“通行证”花名册档案,实行常态化动态管理;
(三)建立“校内交通管理专项工作群”,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条 落实上下课高峰及就餐时间段交通管制措施
上下课高峰时段:上午8:10-8:30、10:00-10:20;下午14:00-14:30、16:00-16:20,禁止车辆通行管制路段。午餐时段:11:20-13:00;晚餐时段:17:20-19:00,凭“通行证”通行管制路段。
第三条 加强驻校单位(公司)所属商户车辆管理
(一)禁行时段,除特殊情况报备批准外,所有商户车辆均不得通行至教学办公、实验实训、自习自修、公寓宿舍等人员密集楼宇区域;
(二)调整商户车辆收费标准。参照《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175号)并参考同类院校相关标准,调整学校停车清洁管理费标准为:300元/月/辆。此标准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三)集中办理车辆进校通行权限。学校只对驻校单位(公司)集中办理车辆进校通行权限。驻校单位(公司)应根据客观需求,向学校提出所属商户车辆通行权限办理申请,经总务处、保卫处审核,报校领导审批后办理。学校不再对商户个体办理车辆进校通行权限。
第四条 实行校内交通秩序负面清单管理
(一)发现下列情形三次(含)以上的,将取消进校通行权限,通行权限再次开通时间视其整改情况而定。
1.超速行驶者(30公里/小时);
2.鸣喇叭者;
3.损坏花草、树木、园林绿化带或其它公物者;
4.在非停车区域停车者;
5.不服从进出管理者;
6.在禁行路段(时段)行车者。
(二)发现下列情形的,将取消进校通行权限,通行权限再次开通时间视其整改情况而定。
1.无证驾车者;
2.酒后驾驶车辆者;
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者;
4.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者;
5.伪造或挪用他人机动车通行证、临时通行证者,转借他人使用机动车通行证、临时通行证者;
6.其它不服从管理,有碍交通安全者。
第五条 成立校内交通秩序专项工作纠察队
组建由保卫、学工、总务、二级学院、餐饮公司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校内交通秩序纠察队伍,代表学校对校内交通违章、事故、纠纷、矛盾等进行处理。
第六条 本规定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