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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工会章程

更新时间:2022-10-27 15:31     浏览: 次    来源:工会    

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工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工会工作持续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工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校工会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四条  工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五条  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会的决定。

第六条  建立完善与行政的协商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

第七条  组织教职工开展献计献策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第八条  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组织教职工会员的政治、法规、业务学习,开展或组织参与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技能竞赛,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第九条  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第十条  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  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第三章  工会组织建设

第十三条  学校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校工会委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  校工会委员会设委员9名,工会主席由学校工会委员会中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批准。

第十六条  校工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工会委员协助主席工作。

第十七条  校工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大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监督。

第十八条  发挥网络管理的优势,提高工会工作效率,做好工作宣传,传递学校正能量

第十九条  基层组织

(一)校内各院(部)、机关等基层单位建立分工会委员会,作为校工会的基层组织。基层分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3-7人组成,内设主席1人,并视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

(二)基层分工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校工会的指导下,加强本单位工会自身建设,建设一支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热心工会工作的积极分子队伍,不断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水平。

第四章  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基本权利

(一)参加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问题的讨论;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监督工会工作,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

作人员;

(四)对学校办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批评,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五)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六)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

优惠待遇。

第二十条  基本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

纪律;

(二)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

(三)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四)维护学校的团结稳定,向危害学校和教职工利益

的行为作斗争;

(五)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助合作;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活

动,按时缴纳会费。

 

第五章  工会与党、政的关系

第二十一条  学校工会组织接受学校党委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委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二十二条  校党委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题,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要履行民主手续,并报上级工会批准;工会工作情况教职工的集中意见或建议,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报送学校行政,重大问题还要报送上级工会组织

第二十三条  校工会对贯彻上级教育工会的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并向学校党委汇报,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十四条  校工会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积极向行政反映群众的呼声和建议,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

第二十五条  校工会在学校行政决定有关教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时,应参加研究,提出意见,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六条  工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学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比拨交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和有关单位的资助

(四)其他收入。

第二十七条  校工会经费根据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8590am发现海洋财富监督制度。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制定。

第二十八条  校工会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学校党委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会员对经费使用的审8590am发现海洋财富监督。

第二十九条  校工会经费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