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巾帼标兵”评选办法

更新时间:2022-10-27 15:48     浏览: 次    来源:工会    

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巾帼标兵评选办法

 

为大力宣传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教职工典型,充分发挥女教职工的标兵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女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巾帼标兵的评选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确保评选质量。

    第二条  巾帼标兵每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不超过15名。

    第三条  巾帼标兵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且校龄达到5年及以上女教职工。原则上已获上届巾帼标兵人员,5年内不再参加评选。

第四条  评选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维护安定团结,思想上、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团结同志、关爱集体、顾全大局,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

(三)积极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在我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四)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具有突出的感人事迹,在师生中引起广泛关注。

第五条  评选程序

(一)根据评选条件,按校工会下达的候选人推荐指标,以分工会为单位推荐候选人;

(二)凡推荐的候选人,须填写 巾帼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三)校工会组织评定,审定 巾帼标兵表彰人选。

第六条  奖励方式

学校在每年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表彰获得巾帼标兵称号的女教职工颁发荣誉证书和每人500元的奖金。

第七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巾帼标兵评选工作组,组长分管工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为工会委员、各分工会主席,相关部门负责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办公室。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