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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印发《8590am发现海洋财富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7-04 21:02     浏览: 次    来源:工会    

8590am发现海洋财富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规范教职工疗休养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由校工会组织实施,坚持以下原则:

(一)面向教职工,突出一线教职工;

(二)注重身心健康,促进工作与生活平衡;

(三)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安全。

第三条  疗休养活动本着坚持符合条件、本人自愿,服从安排、有序组织、不得重复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  疗休养对象

第四条  疗休养对象为全体教职工并向基层、一线倾斜,优先安排以下群体参加:

(一)全国或重庆市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在学校工作满五年,近五年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励、先进称号的教职工;

(三)近年来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业绩突出的教职工;

(四)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较长,临近退休且从未疗养过的优秀教职工。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本年度疗休养待遇:(一)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三)疗休养期间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四)患有传染病或不宜外出旅行疾病的。

第六条  参加疗休养活动的对象原则上5年内不重复安排。

第七条  参加疗休养活动人员如携带家属,家属费用自理。

第八条  符合疗休养条件的人员,因工作原因或名额有限当年不能参加的,可在下一年度优先安排。若当年已经安排,但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视为自动放弃,且不列入下一年度优先安排计划。

第三章  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  疗休养活动一般每年安排一次,时间安排在寒假或暑假期间,疗休养活动天数不超出重庆市总工会规定的天数。

第十条  疗休养活动地点原则上安排在重庆市总工会所属的疗休养基地,或具备接待和疗休养条件的游轮、民宿、民居等地点,经学校批准也可适当组织跨市疗休养。

第四章  疗休养名额

第十一条  每年疗休养名额由校工会根据预算情况确定,组织疗休养人数不超过学校在岗教职工人数的20%。原则上组织20名以下的可安排1名工作人员,每超过20名可增加1名工作人员,最多不得超过5名,工作人员费用从疗休养费用中列支。

第五章  内容与人员确定

第十二条  疗休养活动主要内容以在疗休养院和基地就地开展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健康体检、座谈交流、形势报告、参观学习等形式组织。

第十三条  休养期间的参观学习以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先进企业及社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博物馆、纪念馆等为主,将疗休养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职工素质提升结合。到收费景点不得超过2个,不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  确定参加当年疗休养教职工的流程:

(一)校工会公布疗休养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日程及内容等;

(二)教职工向所属分工会报名,如涉及到疗休养期间有工作任务,应征求所在部门或学院负责人的意见;

(三)各分工会按条件推选,向校工会报送名单;

(四)校工会确定疗休养人员名单,由各分工会通知到本人。

第六章  疗休养经费

第十五条 根据重庆市总工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执行,人均经费使用不超出该规定的标准。经费使用主要包括交通、住宿、餐饮、门票、会务等费用,从学校工会相关经费预算中列支。

第十六条 疗休养经费的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监督和审计。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