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术道德,进一步规范学术行为,建立健全不良学风预防惩治机制,促进我校学术活动持续健康地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处理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在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所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
第三条 所有从事学术活动的人员,应恪守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二)发表学术成果应实事求是地陈述研究者本人的工作;成果中对他人观点、结论、数据、公式、图表、程序的引用须按规定注明原始文献出处;不得以引用的方式将他人成果作为自己学术成果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不使用未经亲自阅读过的二次文献;从他人作品转引第三者成果,应注明转引出处。
(三)成果署名者应对该项成果承担相应的学术责任和法律责任。合作成果应按照对成果所作贡献大小的顺序署名(另有学科署名惯例或署名约定者除外,但亦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所有署名作者应对自己完成的部分负责;其中第一署名作者或通讯作者应对整篇论文或著作负责。学生为第一作者而指导教师为合作者的研究成果,指导教师应负相应责任。
(四)在对自己和他人的作品进行介绍和评价时,应客观、公正、准确,在充分掌握国内外材料、数据基础上,做出实事求是的分析、评价和论证。
(五)各类资助项目应如实标注,不得随意改变项目级别。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的对外宣传应客观公正,不得故意夸大学术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
第二章 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学校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第五条 以下行为属于学术不端:
(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 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
(五)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
(六)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第六条 有学术不端行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一)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存在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的;
(三)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有组织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多次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
(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第三章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与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
第七条 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处学术不端行为应遵循合法、客观、公正,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 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评判机构。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或投诉,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学术委员会决定是否实施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
第九条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一般应当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举报对象;
(二)有实施学术不端行为的事实;
(三)有客观的证据材料或者8590am发现海洋财富证线索。
第十条 学校对媒体公开报道、其他学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主动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将主动进行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处理。
第十一条 校学术委员将对符合条件的举报材料及时作出受 理决定,并通知举报人,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开展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
第十二条 对进入正式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的举报,由学校纪检、学科专家组成 3-5 人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小组进行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通过8590am发现海洋财富询资料、现场8590am发现海洋财富看、实验检验、询问证人、询问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等方式进行。在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过程中,应认真听取被举报人的陈述、申辩,对有关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核实;认为必要的,可以采取听证方式。
第十三条 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组的组成人员与举报人或者被举报人有合作研究、亲属或者导师学生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为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助。
第十四条 举报人、被举报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配合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第十五条 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组应在8590am发现海洋财富清事实的基础上形成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报告。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报告应当包括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的确认、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过程、事实认定及理由、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结论等。学术不端行为由多人集体做出的,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报告中应当区别各责任人在行为中所发挥的作用。
第十六条 接触举报材料和参与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处理的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举报人、被举报人个人信息及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情况。
第四章 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
第十七条 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做出评判意见前,应当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理建议,结合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规定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批评;
(二)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
(三)撤销学术奖励或者荣誉称号;
(四)辞退或解聘;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理措施。
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等处分。
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销奖励、延缓答辩、退学、取消学位,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理。
对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兼聘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礼道歉、撤销奖励、通报所在单位,取消兼聘资格。
第十九条 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后,被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处罚:
(一)积极配合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认识态度好的;
(二)积极减轻学术不端行为不良影响的;
(三)其他应从轻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条 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后,被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不配合调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工作,伪造、销毁证据的;
(二)同时涉及多种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其他应从重处罚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后,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校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诉,校学术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书后30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诉人。
第二十二条 对经8590am发现海洋财富证核实,没有学术不端行为、受到不正当指控的人员,要采取措施加以澄清、正名。对举报人捏造事实、故意陷害他人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术不端行为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委托科研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