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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0am发现海洋财富组织参加第七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3-07-13 08:47  浏览:  作者: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8590am发现海洋财富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教育部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调动教育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传承严谨求实的良好作风,总结近年来重庆教育科学研究取得的成绩,推进教育科学的发展和创新,提高教育科研质量,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开展第七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参加第七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体教职工

二、申报范围

)凡列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和在渝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均可参评,包含著作类、论文类、决策咨询报告类三类成果。

)凡未列入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而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著作类、论文类成果,或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决策咨询报告类成果,经推荐也可参加此次评奖。

)参评成果须在2016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内公开出版或发表、或采用。

1.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日期为准;

2.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3.被党委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采纳的咨政成果(含转化政策),以出具证明采纳时间为准。

)凡已在往届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成果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发展改革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研成果奖等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参评成果不包括论文集、教材、工具书、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

三、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基本要求

1.方向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科学性。观点鲜明,论据充分,资料客观、完整、翔实,数据准确,逻辑严密,研究方法和研究过程科学合理。

3.实践性。在解决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实际问题上有突破,为促进教育教学和科研发展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4.先进性。具有较强的理论前沿性、学术创造性和实践应用价值,对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发展、促进科技进步、服务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发挥显著作用。

)申报成果作者要求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在征得其他署名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申报,合作者(须是成果原作者)最多填写6人;第一作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申报的,须出具放弃申报权利并同意由第二作者牵头申报的书面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2.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系列论文以论文代表作参评。

3.成果独著者须在重庆工作,成果合作者中第一作者须在重庆工作。

4.个人作为成果申报者,只限申报一项,同时作为参研者不超过1项;只作为成果参研者不得超过2项。

四、报送要求

)参评成果由申报人填写《第七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1),提供参评成果原件1份,并附有关证明材料清单及其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复印件),所有成果推荐材料要完整、真实、规范。

著作类参评成果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论文类参评成果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复印件以及获奖证书、成果重要影响及效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决策咨询报告类参评成果,须提供被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领导批示材料、采纳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申请人将《第七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同时证明材料清单及复印件附在《申报评审书》后面一起装订,共一式6份。所有申报推荐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封面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项成果申报推荐材料只装一袋,然后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各二级单位汇总后于910日下午16:00前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所有纸质报送的成果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三)各二级单位填写《第七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电子档同《申报汇总表》统一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cqifs.edu.cn文件压缩包命名为“二级单位+第七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9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科研处将结合我校实际,精心组织成果择优评审工作,评审结束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五)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获奖结果有异议,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异议理由和事实根据,并写明异议者的真实姓名。过期或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以下异议不予受理:

1.匿名举报的异议;

2.对申报成果未获奖的异议;

3.对获奖成果等级的异议;

4.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

5.不属于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异议。

  (六)经公示期无异议的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科研处将推荐报送至市评奖办公室。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统一负责评奖组织工作,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联系人:杜鹃、冉秦溱    联系电话:88790793

 


附件1:第七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2:第七届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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