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开展2023-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开展2023-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的本质特征、内涵要求、目标路径,结合主题教育,通过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民的殷切期待转化为我市高教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高质量,聚焦高等教育核心功能,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创新,为加速重庆高等教育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立项要求
(一)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紧扣重庆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综合改革实际和重庆产业结构调整实际,重点关注我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制造业产业结构迭代升级,数字化转型中高校学科及专业结构调整和建设,以数字化构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形态,以更高质量的数字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坚持问题导向,贴近重庆高等教育教学现状,着眼于高质量发展与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难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与实际应用,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
(三)研究目标明确,课题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研究路线清晰,研究举措切实具体,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四)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和示范辐射作用。
三、申报类别
(一)本次课题申报立项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者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研究基础,确定申报类别。
(二)申报者参考《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3~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根据研究需求、自身优势、团队条件选报课题类别。
四、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人可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3~2024 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的选题范围,结合我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及本单位、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确定课题题目。
(二)学会课题申报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工作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负责人且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由2名校内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三)每个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截止2023年9月30日前,凡学会课题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近5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课题,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和推广应用成果的不再申报。
(四)已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的高教课题立项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学会课题。对已申报同级或更高级别的高教课题无论立项与否,也不得重复申报本轮学会课题。
(五)申报重点项目的团队,除课题负责人外,不超过8人;申报一般项目的团队,除课题负责人外,不超过6人。
五、研究时限
本次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需要一定周期的实验性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原则上可延长1年)。
六、组织工作
(一)申报人按学会课题指南(附件1)要求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同时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以“申报课题名称+申报书”或“申报课题名称+论证活页”命名,并在9月15日16:00之前以PDF的格式上传至科研系统。相关材料请登录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网站“通知文件”栏目中下载(https://www.cqgjxh.com/down/shownews.php?lang=cn&id=1846)。
(二)各二级单位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保证申报质量,对申报人条件、申报课题的方向进行把关。并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cqifs.edu.cn。
(三)为确保课题申报质量,学校将按照《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四)被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立为重点课题的,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按照5000元/项进行资助,提交开题报告后拨款 50%,剩余的 50%在结题后划拨。学校以不低于 1:1 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资助。被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立为一般课题的,学校按校级重点项目进行资助。
七、其他注意事项
前期相关科研成果认定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结果为准,凡9月15日前未在科研系统中认定的成果,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的前期科研成果填报。
联系人:冉秦溱 联系电话:88790793
附件1 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3_2024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docx
附件2 2023-2024年度重庆市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x
8590am发现海洋财富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