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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开展2024年度人文交流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4-05-16 10:29  浏览:  作者: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8590am发现海洋财富联合发布2024年度人文交流专项研究课题目录并开展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2024年度人文交流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中外人文交流和研学实践相关政策指导下,坚持正确的学术研究方向,围绕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能为学校发展提供科学参考和理论支撑的研究成果。

二、课题目录

1.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课程类研究

比较研究中外国家,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研学实践课程的资源积累、体系建设、规律发展、设计实施等。

2.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评价标准类研究

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相关核心素养、评价标准、评价机制的理论和实践类研究。

3.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融合发展类研究

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与课堂教育教学、校园文化建设、跨学科学习等融合发展的理论和实践类研究。

4.基于本土文化开展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类研究

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与本土文化、乡土乡情、校本课程等融合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类研究。

各课题团队可参考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或自拟研究课题。

三、课题申请人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课题申请人系研学实践领域相关单位在编或者在岗人员,同一申请人最多主持一项课题(含未结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一个课题。

(三)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两位所申报课题领域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否则课题申请无效。

四、课题的研究周期及经费

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所有已通过立项评审课题,科研处按照省部级类别课题对本次立项课题予以认定、管理,并给予适当比例经费的支持。

五、申报程序

(一)材料填报

课题申请人填写《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2024年度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和《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2024年度专项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见附件3)以及《2024年度人文交流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4)。

(二)材料报送

1.申请人填写完成《申请书》和《论证活页》,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请各学院二级单位于202471110:30前将上述材料以及《2024年度人文交流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汇总表1份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cqifs.edu.cn。邮件命名为:二级单位+2024人文交流课题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需要遵守学术诚信,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申请书内容不得抄袭。申请人所在单位需要对课题申请人资格和申请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课题成果发表论文需注明课题来源为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相关研究成果为课题完成人和研究所共同所有。

(二)前期相关科研成果认定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结果为准,凡711日前未在科研系统中认定的成果,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的前期科研成果填报。

七、审核与立项

收到课题申请材料后,研究所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确定拟立项课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研究所共同发布立项课题名单。

联系人:赵若秀      联系方式:88790793

 

附件1.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2024年度人文交流专项课题目录.docx

附件2.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2024年度人文交流专项课题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3.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与中外人文交流研学实践研究所2024年度人文交流专项课题论证活页.docx

附件4.2024年度人文交流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汇总表.xlsx

 

                                    8590am发现海洋财富

                                      2024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