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90am发现海洋财富组织申报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1-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委五届十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更好地支撑引领新时代重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重庆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开展2021-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渝高学会发[2021]17号)的要求,决定组织申报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1-2022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聚焦重庆高等教育发展的前瞻性、关键性重大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和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努力培育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事业中不断奉献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立项要求
申报课题符合指导思想,符合以下要求:
1.紧紧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根本任务,紧扣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综合改革实际,重点关注立德树人和“五育”并举、“双一流”和“四新”建设、“双高”建设和“提质培优”、创新创业教育、教育评价改革等热点问题。
2.坚持问题导向,贴近教育教学实践,立意深远,着眼于高校改革发展与教育教学的重点、难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与实际应用,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
3.研究目标明确,课题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研究路线清晰,研究举措切实具体,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课题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三、立项类别
1.申报类别。本次课题申报立项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者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研究基础,确定申报类别。申报者参考《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1-2022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根据研究需求、自身优势、团队条件选报课题类别。
2.申报形式。由各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第一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
四、课题资助
(一)资助经费和拨款方式
1.重点课题5000元∕项,分两次拨款,在提交开题报告后拨款50%,剩余的50%在结题后划拨。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以不低于1:1的比例给予配套经费资助。
2.一般课题建议由所在单位按不低于4000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
(二)本年度获得立项的重点课题,由学会协同相关企业共同予以经费资助。
五、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可根据《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2021-2022年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的选题要求和范围,结合我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以及本单位、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确定课题的选题方向和研究范围。
2.学会课题申报者必须是实际主持工作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由2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校内外不限)书面推荐。
3.每个课题负责人限额申报1项。截止2021年6月30日前,凡学会课题未结项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近5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课题,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和推广应用成果的不再申报。
4.已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的高教课题立项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学会课题。对已推荐参加同级或更高级别的高教课题评选,未获立项的课题,如研究内容没有实质性更新的课题,也不得重复申报学会课题。
5.申报重点项目的团队,除课题负责人外,不超过8人;申报一般项目的团队,除课题负责人外,不超过6人。
六、研究时限
本次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2年(需要一定周期的实验性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理论研究,原则上可延长1年)。
七、材料报送
申报人可按学会课题指南(附件1)要求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同时填写《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并登录学校官网“智慧校园平台”(科研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16日—9月30日。
联系人:杜 鹃 联系电话:15823629230
附件:1.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2021-2022年度).pdf
2.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docx
3.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课题设计论证.docx
科研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