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图书馆会议室、学术报告厅、研讨室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图书馆活动场所的使用效率,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会议室、学术报告厅、研讨室是图书馆举行会议、接待宾客以及举办学术活动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 使用范围
(一)会议室(20座):主要用于图书馆内部举行各类会议及活动。
(二)学术报告厅(80座):主要用于图书馆、校内其他部门举办各类学术报告会、会议活动等。
(三)研讨室(12座):主要用于教师开展小型学术研讨活动。
第四条 申请程序
(一)严格执行学校对各类活动管理审批的相关要求。
(二)使用部门需提前至少一周通过云之家发起活动场所预约申请。
第五条 使用注意事项
(一)预约遵循“先预约,先安排”的原则。如遇图书馆或学校有重要会议或活动,图书馆有权取消或调整预约。
(二)使用过程中的活动内容需与申请时填报的内容一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不得开展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和学校稳定的相关活动;不得复制传播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非法图文及音视频资料等有害信息;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不得传播不良文化;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进行宗教活动。
(三)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对使用活动场所的人员要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包括洗手间内)。如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学校图书馆防火安全规定,使用部门及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举办活动期间,使用部门的活动负责人应在场,负责活动期间的治安工作,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积极防范,保障安全。
(五)使用部门及个人应爱护室内公用设施,不得私自将室内物品及设施带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同时,使用部门应承担与会人员损坏物品设施而产生的赔偿金额。
(六)使用部门及人员应在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大声喧哗。
(七)使用部门及个人应保证借用活动场所期间的环境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张贴各类宣传品。
(八)活动结束后,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会同使用部门检8590am发现海洋财富现场使用的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
(九)活动改期或取消时应及时通知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
第六条 本细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