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二级学院、同学们:
为切实做好2025年服兵役学生的资助工作,方便应征入伍和退役复学的同学们顺利的完成国家教育资助的申请,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高校学生;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3.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
下列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1.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标准以“入伍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具体标准如下:
2.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标准,以“学费产生的学期”为准,具体标准如下:
3.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三、申请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
·申请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用《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
·申请退役复学/入学学费减免用《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注意:
①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双面打印;
② 表格打印后需先至当地征兵办公室、学校财务室盖章;
③ 表格中个人基本信息不可有空白,若不清楚班级及学号的,可于到校报道确认后手动填写好,其余信息需打印在表格中;
④ 表格上需贴好1寸照;
⑤ 所有表格需提交原件,彩印无效。
2.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仅申请应征入伍补偿的提供)或退役证书复印件(仅申请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提供)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毕业证复印件(在读学生无需提交)
3.本人的银行卡(一类卡)复印件
注意:
① 银行卡提供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中信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之一 ;
② 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及开户银行名称,即XX省市XX银行XX支行。
四、办理步骤
(一)应征入伍学费补偿
1.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提交申请材料:
(1)春季学期:2025年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辅导员老师处,由学院统一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
(2)秋季学期:2025年10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辅导员老师处,由学院统一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
(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1.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提交申请材料:
(1)春季学期:2025年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辅导员老师处,由学院统一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
(2)秋季学期:2025年9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辅导员老师处,由学院统一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
3.申请就读学年学费减免(缴纳学费前申请)
(1)微信打开“重外智慧校园”小程序,点击“学生服务”——“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2)提交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后,等待5个工作日审核。
(参考图片)
五、工作要求
(一)及时宣传政策、组织学生申请
各学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广大学生尤其是服兵役学生了解相关政策。应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资助,保障学生权益。
(二)严格落实各项相关政策
各学院需加强对服兵役学生的诚信教育,并及时将退伍学生的休学、退学信息反馈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三)资料报送时间
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须在时间节点前提交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逾期未报请转至下一年度同一时间段提交。
(四)资助资金发放时间
申请材料经学校初审通过后,将提交至上级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资助资金预计于当年12月底前完成发放。详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重外学工。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地址:
渝北校区:实训楼学生处103室
綦江校区:综合楼学生处104室
联系人:
渝北校区:韩老师 023-88790732
綦江校区:谢老师 023-87260731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