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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0am发现海洋财富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4-04-24 08:50  浏览:  作者:科研处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中心):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教委科研项目),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周期及经费

(一)项目类别

市教委科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围绕416”科技创新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重点在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大健康)、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现代农业、空天技术、基础科学、前沿与交叉等领域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按照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原则,主要支持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数10%

(二)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三)项目经费

1.重大、重点项目。重大项目资助额度10-15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额度5-8万元/项,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强度为50%

2.青年项目。青年项目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资助额度不低于4万元/项,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额度不低于2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本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且是项目承担高校的全职在岗人员或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研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风端正;

3.重大、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方向应与本校研发展规划重点支持领域一致或近似;

4.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未满38周岁(以申请计划当年11日为限);

5.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的本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请本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的本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

6.项目负责人累计获得青年项目资助不得超过2次。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接受申报:

1.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已获得立项的;

2.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或重庆市自科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市教委)项目的;

3.项目被强制终止,且在不得申报期内的。

三、优先支持范围

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支持:

(一)以2011协同创新中心、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为依托的项目;

(二)围绕基础研究前沿领域和应用前景明确、有望产出具有变革性影响的项目;有利于解决大数据智能化、集成电路等制约国家和我市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项目;

(三)与国内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内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渝从事长期工作,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科技合作项目;

(四)与服务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军民融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内陆开放高地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重要战略规划有关的项目;

(五)在“双百双进”等活动中已与有关区县、园区、企业进行精准对接的项目(详见附件4);

(六)重庆市高校科技委委员推荐的项目;

(七)能承接企业需求、可揭榜挂帅的项目(详见附件5)。

、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登录“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网址:http://221.178.107.54:7777/srs/srs/login.html)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422日—425日。

2.2024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和《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

)申报材料

1.网上提交申报书后,项目负责人须将《申报书》(从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打印)A4纸双面打印1

2.请各二级单位425(星期四)10:00前将《申报书》1、《2024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21份、《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清单》(附件31统一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邮箱kyc@cqifs.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工作,组织力量对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基本科研条件能否保证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等认真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各二级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凡存在违背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的将取消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本计划项目。

(二)各项目申报人须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保证《申报书》内容真实,无知识产权纠纷。《申报书》要实事求是编制经费预算,注重可行性分析,制定切合实际的目标和考核指标,预期成果指标应填写能取得实质性科研进展的科技成果,确保能如期完成项目任务。

(三)前期相关科研成果认定以学校科研系统审核结果为准,凡425日前未在科研系统中认定的成果,不能作为申报材料的前期科研成果填报。

 

联系人:陈文婷    联系电话:88790793

 

 

附件1 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 2024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 重大重点项目清单.docx

附件4 “双百双进”高校参与企业需求对接项目清单.docx

附件5 “揭榜挂帅”项目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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