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1. 教师个人在云之家发起“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审批流程,填写相关表格材料;
2. 二级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
3. 人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与备案;
4. 经审批同意后,凭对方单位的录取通知书和学校审批流程单,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312室签署学校及个人双方协议,明确有关责任和义务,以及有关费用的负担情况;
5. 劳资科根据相关文件依据办理工资异动;
6. 取得博士学位后,教师按期回校工作,凭相关证书报销协议议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