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市委宣传部《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培育弘扬“重庆城市精神”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宣〔2024〕32号),现就组织参与“重庆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4年3月25日至4月11日。
二、征集对象
8590am发现海洋财富在校师生。
三、表述语征集规范
每条表述语的字数应控制在20字左右,并提供300字以内的“重庆城市精神”创意说明和表述语涵义注释。同时,应具备以下5点要求:
(一)蕴含传统文化。表述语要以重庆市悠久历史和传统文化为底蕴,根植于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革命文化、 统战文化、移民文化、民俗文化等重庆特有的文化,充分彰显以红岩精神为核心的城市精神。
(二)富有时代气息。表述语要以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肩负的历史使命为主脉,体现现代、文明、开放、发展的特质。
(三)彰显地域特色。表述语要以全面反映重庆风土人情、民风个性为重点,诠释重庆地域特色,展现重庆人精神风貌。
(四)引领发展潮流。表述语要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发展、强市惠民为目标,体现文明守法、崇德重信、开放创新、求实奋进的新时代风尚。
(五)语言通俗好记。表述语要以鲜明、精辟、简洁、通俗的表达方式,做到好记好懂、好用好传。
四、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要充分认识培育弘扬“重庆城市精神”重要意义,利用学校媒体平台、召开主题班会等,广泛发动师生参与“重庆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
(二)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要组织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与活动,高质量提炼城市精神表述语。
(三)请各二级学院(部)、处(室、馆、中心)将“重庆城市精神”征集表(附件2)汇总后,于4月12日(星期五)前发送至邮箱81995678@qq.com。
联系人及电话:田玮,023-88790737。
附件:1.“重庆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启事
2.“重庆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表